本报讯
11月19日,绍兴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对浙江江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陶寿龙批准逮捕,以涉嫌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对浙江江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严琪批准逮捕。 经查,2007年12月至2008年7月间,时任江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的陶寿龙,因公司流动资金不足,银行贷款收缩,到期的贷款无法转贷等原因,指使其公司人员和朋友,以6%-9%的高额月利率公开向多名个人和杭州、绍兴的多家公司、单位募集资金,共计达8000余万元,造成本金近7000万元无法偿还。此外,今年9月,陶寿龙、严琪为了隐瞒江龙集团所属上市公司浙江江龙纺织印染有限公司真实财务状况,逃避相关部门依法查处,指使其公司工作人员,将原始会计凭证全部烧毁,造成严重后果。(绍县检) |